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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榜中心学校岗位晋升竞聘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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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1-04 11:45:57 | |||
来榜中心学校岗位晋升竞聘暂行办法 (2020年1月3日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教职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依据岳办【2010】162号、岳人社发[2010]80号、岳人社发【2010】8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在本校工作满一个基本任期。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条件: 2、中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任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以前三学年中具有可操作性和公平性的工作实绩为考核依据,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平,量化计分考核,择优聘用。 四、竞聘程序 (一)、公布待聘岗位数(以县人事、教育部门下发文件为准)。 (二)、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申请报名,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1、任职资格证书;2、现任职务聘任证书;3毕业证书;4、人事、教育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证件、材料的真实情况。 (四)、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并对每人的积分进行审查、汇总、排序、审核后,公示积分和排序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五)、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个岗位聘用人员。 五、量化考核细则 1、教龄赋分:每年计2分(不足一年以一年计分) 2、校龄赋分:每年计1分(不足一年以一年计分;此项赋分分差上限为10分) 3、学历赋分:小学:中专(中师)学历计3分,大专学历计4分,本科及以上学历计5分。 初中:大专学历计3分,本科学历计4分,硕士学历计5分。(以教育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计分)。 4、岗位赋分:任现职务年限,每年计2分。(不足一年以一年计分) 5、分类赋分:竞聘当年,参加竞聘人员在校本部(初中、辅导小学)工作计3分,村校(三河、斑竹)计4分,教学点计5分。 6、支教赋分:任期内,村校支教每学年计3分,教学点支教计4分。(此款指本部教师在本方案出台后的行为,不包括以往在小学任教经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2分)长期在村小、教学点工作的人员视同支教,最多可享受此款最高分12分。 7、考核赋分:前三年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每个优秀加1分。 8、工作实绩赋分:以前三学年每学期期末考核分为依据,取三年考绩分的平均分作为教学成绩赋分。 当年未授课的教辅人员及混岗人员以同岗位竞聘教师的平均教学成绩得分计算教学成绩。(学校一级机构成员此项得分以参评教师平均分计分) 9、其他赋分:近三年来担任中心学校一级机构负责人(指教育局任命的干部)的每年加2分;近三年来担任中心学校二级机构成员、教代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村校校长的每年加1.5分;近三年来担任教代会、团支部成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每年加1分;近三年来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教代会成员、教学点教师的每年加0.6分(身兼不同职务的,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分)。 六、特别规定: 1、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竞聘: (1)、违反党纪国法,或有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私自向学生乱收费等违反师德行为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的或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影响较坏的; (3)、参加竞聘时弄虚造假经调查属实或制造舆论,破坏团结的; (4)、品行不良、行为不检点有损教师形象,造成较坏影响的; (5)、工作态度和责任心极差,连续两次统考或上一学年全县抽考倒数第一的。 (6)、“前三学年中”有两年达不到人均工作量的; 2、“前三学年”不含评聘当“学年”。 七、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杨 勤 副组长:宋伟风 王业友 成 员:王长青 王厚斌 朱旭光 王 灿 朱文革 2、考评小组 组 长:宋伟风 副组长:王业友 成 员:王长青 王厚斌 朱旭光 王 灿 朱文革 陈志峰 汪和峰 刘和恩 王景琪 教师代表1-2人 注:1、组织机构成员中本人参加竞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如有其它原因,校务委员会有权对组织机构成员进行调整; 3、考评时随机抽取考评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为7-9人; 八、在计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年龄较大的教师。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属来榜中心学校校务委员会。若《办法》条款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十、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来榜中心学校 2020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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