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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榜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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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1-04 11:44:45 | |||||||||||||||||||||||||||||||||||||||||||||||||
来榜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2020年1月3日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教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6]13号)、《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宜人社[2016]8号)和《安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宜人社秘[2018]284号)及教体人【2018】621号《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通知》、教体人【2018】622号《2018年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关解答(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职期间,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获“合格”等次以上,在本校工作满一个基本任期。 二、基本原则 以前三学年中具有可操作性和公平性的工作实绩为考核依据,客观、公正、公平,量化计分考核,择优评聘。 三、评聘程序 (一)、公布待聘岗位数(以县人事、教育部门下发文件为准)。 (二)、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申请报名,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1、任职资格证书;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3毕业证书;4、各类荣誉证书;5、上一学年备课笔记、听课笔记、校本培训等材料;6、任期内班主任工作材料;7、任期内教师业务相关档案;8、人事、教育部门要求的其他档案。 (三)、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证件、材料的真实情况。 (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考核小组对参加评聘人员进行评价赋分、统计,并对每人的积分进行审查、汇总、排序、审核后,公示积分和排序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聘人员并上报。 四、量化考核细则 1、教龄赋分:每年计2分(不足一年以一年计分) 2、校龄赋分:每年计1分(不足一年以一年计分;此项赋分分差上限为10分) 3、学历赋分:小学:中专(中师)学历计3分,大专学历计4分,本科及以上学历计5分。 初中:大专学历计3分,本科学历计4分,硕士学历计5分。(以教育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计分)。 4、资格赋分:获得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年计1分。(不足一年以一年计分) 5、分类赋分:评聘当年,参加评聘人员在校本部(初中、辅导小学)工作计3分,村校(三河、斑竹)计4分,教学点计5分。 6、支教赋分:村校支教每学年计4分,教学点支教每年计5分。(此款指初中、辅小教师在本方案出台后的行为,不包括以往在小学任教经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2分)。长期在村小、教学点工作的人员视同支教,最多可享受此款最高分12分。 7、工作实绩赋分:以前三学年每学期期末考核分为依据,取每学年考核分的总平均分为工作实绩得分。(学校一级机构成员此项得分以参评教师平均分计分) 8、教研成果赋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8分,同一篇论文同一次活动获不同等级奖,以最高奖计分一次) (1)、前三学年中,在县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予认同,下同),计分分别为: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 (2)、前三学年中,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获奖的学科论文、行动研究报告、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育叙事、课件制作或软件设计、“一师一优”课等计分分别为:
注:(1)、(2)两项中,同一篇论文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原刊物,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及材料原件;(1)、(2)两项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3)、前三学年中,参加中心学校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教学技能大赛、教坛新星、微课大赛等)获奖,计分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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