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校务公开 > 正文
  来榜中心学校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来榜中心学校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5-17 10:05:13  

来校[201706


中心学校本部,各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及时、高效展示教育形象和成绩,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县教育局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方案,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各中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教职工所有人员都有做好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责任,提倡和鼓励人人写稿。  

二、奖励范围:

在各级各类党报党刊、电视台、教育报刊或相应政府、教育主流

网站等媒体上发表消息(图片新闻)、言论、通讯、调研报告等文章。

、奖励标准 

    根据稿级别和社会影响,对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实行奖励。

    国家级《人民日报》、《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报刊或相应网站、电视台,头条每篇奖励300,其它每篇奖励200元。

    省级安徽日报》、《安徽教育》等省级报刊或相应网站、电视台,头条每篇奖励200元,其它每篇奖励100元。

    市级安庆日报》及市级报刊或《安庆市教体局》等相应网站、电视台,头条每篇奖励100元,其它每篇奖励50元。

    县级:《岳西周刊》或《岳西政府网》、《岳西网》等县级报刊或相应网站、电视台,头条每篇奖励50元,岳西教育局网站每篇奖励30元。

    四、奖励程序和相关事项:

    1、同一新闻信息稿件只取最高档给奖,不重复奖励。与人合作的稿件奖励平均分配。

    2、以上奖励只对本系统教职工采写的与教育有关的稿件,与教育无关的稿件(如个人时评、教学研究文章、个人学术著作文学作品等)不在此列,在各媒体刊播的有偿稿件不予奖励。

    3、每年12月底各统计全年上稿情况,分人、按级别汇总奖励名单及金额交中心学校分管同志进行初审,再报请中心学校校长审核教育信息宣传奖金每年发放一次。

    4、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要遵守新闻信息工作纪律,坚持正面报道,力求保持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涉及政策性、保密性及社会影响不确定性的新闻信息,投稿、报送前应交中心学校校长审核。新闻信息稿件实行文责自负。

5、对各级媒体发表的有关本镇的教育宣传稿件,中心学校将择优汇编成册。

6、本办法从201741日起行。  

                                       来榜中心学校

                                     2017年3月28日

报:县教育局  

  • 上一篇文章: 来榜中心学校教科研奖励暂行办法
  • 下一篇文章:转发“岳处非〔2018〕1号 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管理登陆
    Copyright 2009-2010 www.yxlbz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岳西来榜中心学校  技术支持:岳西创联网络  备案/许可证编号: 皖ICP备13008250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802000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