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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等文件全员学习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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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9-04 15:34:36 | |||
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等文件全员学习活动的通 知
各普职高,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特教学校,红杜鹃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等文件全员学习活动的通知》(教体人〔2018〕4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学校(合幼儿园)范围内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等文件全员学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8月28日-9月12日。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皖发〔2018〕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2012年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教师〔2014〕1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教监〔2014〕4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教师〔2015〕5号);《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皖教秘师〔2013〕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案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431号);《关于印发<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宣教发〔2011〕12号);《安庆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习师德师风等文件的重要性,将学习宣传贯彻师德师风等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尤其要把学习宣传中发〔2018〕4号、皖发〔2018〕22号文件作为开学教师学习“第一课”,做到“两个全覆盖”(覆盖到每一个学校、覆盖到每一位教师);把学习宣传和教育系统党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党和政府关心教育、重视教育转化为教师工作的不竭动力,使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意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发挥中小学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领学,党员教师要示范带动,做好表率;要建立学习制度,严格考勤,做到学习有材料、个人有笔记,集体有领学、教研组有交流,确保人人受触动,觉悟有提升。 (二)丰富学习形式。各学校要将集体学习与专家讲座、专题培训相结合,强化理论和政策引领;与教师体验实践相结合,创新师德教育方法,强化教师实践参与;与案例教育相结合,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感召作用,剖析反面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与学校政治学习会、集体备课会等活动相结合,强化建设活动全方位全过程渗透。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站、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刊等媒介,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积极开辟宣传专栏,寻找宣传载体,宣传组织全员集体学习典型事例,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在9月12日之前将全员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稿及不少于2张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1689907689@qq.com。 岳西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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