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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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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27 11:28:46 | |||
岳政办秘〔2017〕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确保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1号)和《中共岳西县委 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决战决胜精准脱贫 勇当脱贫攻坚先锋的实施意见》(岳发〔201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好扶贫攻坚战,充分发挥“资助惠民”作用,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提高贫困学生受助水平,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群众教育支出压力,为决战决胜精准脱贫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学前教育资助 1、资助对象: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在园幼儿; 2、资助标准:1000元/人·学年;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幼儿园将就读幼儿信息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县扶贫办认定,再由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幼儿园。 4、发放方式:资助资金分学期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春季学期4月份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0月份完成发放。 (二)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含校外寄宿生); 2、资助标准:小学生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1250元/生·学年;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寄宿生信息报县教育局计财股,汇总后报县扶贫办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 4、发放方式:资助资金分学期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春季学期4月份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0月份完成发放。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我县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2000元/生·学年;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从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信息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县扶贫办认定,再由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 (4)发放方式:资助资金分学期通过资助专用卡发放,春季学期4月份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0月份完成发放;资金发放后一周内,由就读学校将《岳西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2、免学费 (1)资助对象:我县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岳中、汤中1700元/生·学年,店中1400元/生·学年,华正高中700元/生·学年(均不含住宿费); (3)实施步骤: ①已经认定的符合免学杂费对象条件的在校生,公办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出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②高一年级新生由教育局在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的学生信息报县扶贫办认定,再由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并指导学校做好免学杂费工作。 ③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就读学校将《岳西县普通高中免学费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4)发放方式:县教育局按实际免学杂费人数和学杂费标准,分学期将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经费,直接拨付到学校使用。 (四)中职学校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高一、高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 2000元/生·学年;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从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信息报给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与学籍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后,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 (4)发放方式:资助资金分月打卡发放,春季学期从3月份起至7月份止,秋季学期从9月份起至次年1月份止,每月发放200元;每学期第一次发放资助资金后一周内,由就读学校将《岳西县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2、免学费 (1)资助对象: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全体学生; (2)资助标准:文科类专业1200元/生·学期,理科类专业1500元/生·学期,(均不含住宿费);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从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信息报给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与学籍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后,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及时将《岳西县中职学校免学费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4)发放方式:县教育局按实际免学杂费人数和学杂费标准,分学期将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经费,直接拨付到学校使用。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3、实施还款救助。对借款学生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归还贷款的,启动还款救助机制,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为其代偿贷款本息。 (六)“雨露计划”资助(县扶贫办实施) 1、大学生资助(计划数1000人) (1)资助对象:当年考取专科以上且入校就读的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子女; (2)资助标准:2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3)实施步骤: ①乡镇宣传发动,排查摸底; ②学生申请,提供资料; ③乡镇初审后上报县扶贫办审核; ④县扶贫办审核、公示、确认后,资助资金经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2、职校生生活费、学费资助(计划数800人) (1)实施对象: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在校就读的职校生; (2)资助标准:2000元/人·学年; (3)实施步骤: ①3月至5月,政策宣传、学生本人网上申报; ②6月至8月,村、乡、学校、县扶贫办逐级在网上审核确认; ③9月至11月,财政部门将资助资金打卡发放。 注:1、本项资助操作均需通过网络指定平台操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基础信息库 由各中心学校牵头,联合乡镇扶贫办和村两委,利用精准核查成果,逐一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及受资助情况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不同学段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基础信息库,分类建立台账,做到信息精准,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岳西县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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