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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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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2-27 09:09:12 | |||
各普高,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4月底前完成春季学期各项资助资金的发放。 二、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的要求,全面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及时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台账,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密切跟踪学籍正常变动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 3月20日前完成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打卡发放,并继续做好“资助告知书”发放工作,同时督促乡村扶贫部门及时将受助情况准确记入《扶贫手册》。 “资助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学生家中放入扶贫档案包,一份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留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助告知书”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填写并负责送达到学生家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资助告知书”由学生就读高中负责填写,分乡(镇)、村组整理好后,交学生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一式两份),委托中心学校发放并做好交接手续。外县户籍学生“资助告知书”由就读学校填写,交资助中心统一寄送到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三、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与扶贫部门联系,及时准确掌握动态调整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并将动态调整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确保“一个不少”。 四、进一步加强校内资助管理。各校要在开学后尽快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中职学校为事业收入的5%、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为事业收入的3%-5%),完善校内资助管理办法,严格校内资助程序,按照“助、奖、免、补、勤”等五个方面分类落实,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五、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各校要站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校长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资助程序关、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信息报送关和信息安全关,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程序符合国家要求和政策规定。 (二)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各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和家长进一步知晓受助权利;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做好资助信息搜集、整理、撰写、报送工作,积极宣传资助育人励志的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各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各校原则上每月至少报送1篇资助工作信息,信息报送情况将做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三)建立学生资助应急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掌握因病、因灾以及突发性事件等致贫致困的学生信息,对突遭变故致贫、返贫的学生提供应急救助,兜住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的政策底线。 (四)加强资助档案管理。各校要及时做好学生资助纸质材料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要做到材料有封面、整理有顺序、归集有装订、分装有专盒、保存有专柜。 (五)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校要将认定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认定程序等按照规定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教育局将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政策执行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报表数据不精准以及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岳西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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