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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和资金管理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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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19 11:25:46 | |||
岳西县教育局文件
各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县教育局决定对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和资金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19—3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学校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2.食堂基础设施和卫生环境状况。3.各中心学校2018年9、10月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建账和上年度资金第三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县局督查的方式。学校自查主要由学校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查漏补缺,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改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县局督查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限期改正,及时落实整改责任。 四、督查安排 督查将分组进行,督查组由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带队、抽调部分中心学校分管营养改善计划负责人或会计组成。此次督查做到所有中心学校和民办学校全覆盖,每个中心学校至少抽查一所初中,一所小学和一个教学点。 五、有关要求 1、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各中心学校须向督查组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3、县教育局将对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督查结果做为2018年度县教育局对各中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http://www.yuexi.gov.cn/uploadfile/2018/1107/20181107085104836.xlsx
岳西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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