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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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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9-13 10:24:12 | |||
各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 开学伊始,江西万安、河南洛阳、西藏双湖等地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安徽省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营养办〔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省营养办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排查并做好记录。 请各单位排查后,于9月21日前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营养办。
岳西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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