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高,大别山科技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8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近期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
岳西县教育局 2018年1月8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皖公网安备 34082802000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