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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验收认定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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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11-13 09:35:21 | |||
岳教〔2017〕314号 签发人:程学东
关于印发《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验收认定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 现将《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验收认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西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9日 抄送:市教育体育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周东明、江春生、徐昭、方志国、王文森等领导同志。 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验收认定方案 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贫困户已实施项目(政策)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岳攻指办〔2017〕6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验收认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认定目的 二、验收认定对象 2016年春、2016年秋、2017年春、2017年秋4个学期中,有在校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验收认定时间 四、验收认定内容 (二)政策落实方面:明确学生应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是否享受这些资助政策(查看发放告知书是否放入扶贫包、上墙的《公示牌》中教育资助栏勾选是否正确)。 (三)精准反馈方面:核查《扶贫手册》2016年、2017年帮扶成效中数字是否准确、签字是否规范、农户是否认可。 五、验收认定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各中心学校分村提供2017年春、秋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花名册》(样表见附件2)。 2.各中心学校敦促各村整理好贫困户的村存《扶贫手册》,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栏目的填写。 3.资助中心提供2016年、2017年共四个学期的分村《教育资助发放清单》。 4.县教育局按24个乡镇刻制“教育扶贫验讫”印章,印章编号为“1-24”,按天堂、温泉、响肠、菖蒲、五河、店前、冶溪、白帽、河图、来榜、黄尾、头陀、主簿、中关、毛尖山、莲云、田头、古坊、和平、青天、包家、石关、巍岭、姚河顺序编号。每个乡镇4枚印章,每个入户验收组1枚。 (二)进村阶段 5.三人小组到村,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花名册》,填好《验收认定登记表》(见附件3)表头及前4列内容。 6.对照《验收认定登记表》《教育资助发放清单》,逐一核实村存《扶贫手册》“帮扶成效”栏,查看是否漏填、错填,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应助未助的立即补发并送达告知书,漏填错填的由村补填改填)。 7.填写《验收认定登记表》第5列、第6列内容(无问题的划√;有问题的留空,并记入《问题清单》(见附件4),整改后再划√)。 (三)入户阶段 8.带上村存《扶贫手册》入户,查看扶贫包有无明白纸(卡)、2017年告知书是否齐全,《公示牌》是否正确勾选。 9.通过访问,了解贫困户是否知晓资助政策,是否知晓不符合资助的条件,填写《验收认定登记表》中第7-9列内容(填写方式同第7步)。 (四)认定阶段 10.《验收认定登记表》第5-9列全部划√的认定通过,在手册第27页、43页“验收记录”栏盖“教育扶贫验讫”印章,在“验收单位”栏签署“县教育局”,在“验收责任人”栏组长签名(2017年有在校生的贫困户手册“验收记录”栏都要盖章,2016年已享受资助的以及义教非寄宿生的也要盖章)。 11.《扶贫手册》验收认定记录中时间一律填到x年x月x日,年份与政策实施的年份一致,月份为10月至12月之间,每行之间的记录时间要保持自然的先后逻辑关系,即下一行填写的时间不得早于上一行的时间。 12.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待整改完成后再进行验收。 13.整村全部通过验收认定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县教育局将验收结果以正式文件分村印发到乡(镇)。 六、验收人员安排 县教育局组建12个验收认定组,每组4名人员,负责2个乡镇的验收认定工作。每个验收认定组下设4个入户验收三人小组,由县验收认定组成员担任三人小组组长,中心学校抽调的2名同志为成员,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开展逐户查验认定工作(验收组名单见附件1)。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岗位职责。验收认定工作实行入户验收三人小组组长负责制。各三人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开展验收认定工作,“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对工作马虎、敷衍塞责,或擅自降低验收认定标准,在省、国家验收时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按规操作。验收认定是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的大检阅,也是进行查缺补漏的最后一道关口,各三人小组成员要吃透资助政策、按照工作流程,深入贫困户家中,用接地气的语言与农户交流,认真细致全面的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到村,敦促整改到位。 (三)组织协调落实。各中心学校要全力配合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验收认定工作,抽调精干人员参与,科学安排验收认定与日常教育教学业务,集中时间完成验收认定任务。入户验收工作车辆和后勤保障由各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县教育局争取县财政适当补助。验收认定工作注意安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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