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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 和提升工程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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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05 09:16:46 |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7〕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3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和提升工程培训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发展测评工作 1、测评对象:2016年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培训且培训测评合格的参训教师; 第一批因事因病申请缓测或参加发展测评未通过的教师。 2、测评方式:发展测评采用情境作品评审和相应的教学设计审查的方式进行。情境作品是指参评教师提交的反映其教学实践过程中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课堂教学的视频,教学设计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的方案(文本)。提交程序为:参评教师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http://xxpt.ahedu.gov.cn)的发展测评系统,使用培训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提交情境作品和相应的教学设计。情境作品和教学设计的提交要求:申报初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的某个环节,时长不超过8分钟;申报中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的某个片段,时长不超过10分钟;申报高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和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时长不超过12分钟。在上传情境作品的同时,同步上传相应的完整教学设计。 3、时间安排: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县参训教师提交作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30日,逾期不提交作品,责任自负。评审时间为10月份,由市、县、校分级组织评审。 4、测评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是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重点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局成立发展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发展测评专家团队,负责全县教师发展测评的组织管理、跟进指导、督导检查和监管推进工作,组织专家评审本县申报中级等次的参评教师提交的情境作品。各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省教育厅14号文件,做好本校参评教师发展测评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教师按时提交情境作品,组织专家评审本校申报初级等次的参评教师提交的情境作品。岳西县教师信息技术发展测评工作群: 522352195,联系人:汪国庆。 5、证书发放:发展测评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师资处发放发展测评证书。在发展测评成绩发布后,登录发展测评系统自行打印发展测评证书。 二、关于2017年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工作 根据教育厅39号文件精神,2017年是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的收官之年,各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认真做好本校此项目培训教师的摸底统计工作,列表统计教师参加提升工程培训和发展测评的时间及结果,存档备查。并于2017年9月8日前上报未参加培训教师名单,安排参加今年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逾期不报,视为已全部完成培训。相关责任,由各校负责。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7〕14号)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39号)
岳西县教育局 201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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