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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岳西网    更新时间:2017-06-05 00:00:00  

岳教【2017】137号

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普高,大别山科技学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皖教基〔2017〕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7号)和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发[2017]8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岳西县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坚持“公平公正、普职协调”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多样化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基本实现普通高中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

(一)报名工作

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符合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在外地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户籍在我县的学生自愿回我县报考升学的,在县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录取。报考职业学校的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可在原毕业学校报名或在县招生办报名。我县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已于4月上旬完成。

今年,我县继续实行中考、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三考”统一报名的办法,即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采集信息、统一制作准考证、一次性缴纳报名费,县招生办负责建立统一数据库,实行一“库”多用,资源共享,电子与纸质报名档案同时存档备查。“三考”均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体育考试及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已于4月下旬完成。

(二)考试工作

1、命题原则。根据《2017年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坚持立德树人目标的根本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考查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初中学生的毕业成绩,同时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的各学科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综合考查学生的学科素养。

2、考试科目与分值。我县今年中考总分为815分,其中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满分为750分,分别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体育考试(满分55分)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岳西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和<岳西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实施,现已完成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或确定考试项目的科目为:地理、生物、体育、理科实验操作。地理、生物考试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命题,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本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科已于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

各初中负责考查的科目包括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由各校自行组织,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进行信息技术学科上机操作考查。各校要将有关学科考查的结果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县教育局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7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为:学生本人提交免试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班主任、英语任课教师、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附《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等证明材料,报县教育局批准。

3、考试时间。2017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间是:614日至6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14 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15 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16 上午8301030 英语

(三)阅卷工作

继续在全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工作。阅卷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市教研室负责实施。我县教育局招生办负责网上阅卷组织工作,教研室具体负责阅卷工作,并及时形成中考阅卷工作总结和试卷分析上报市局。中考成绩揭晓后,县教育局及时予以公布,并向每位考生发放分数条。

(四)成绩呈现

继续推进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积极推进以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呈现结果作为高中录取依据。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地理、生物考试以及其它学校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地理、生物考试、理科实验操作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查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用于高中录取的,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别以满分55分和满分10分记入中考总分。

(五)志愿填报

今年继续在全市实行中招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方法将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后及时告知各校。鉴于初中生未成年,我县今年仍然采用去年网上填报和纸质填报两条线并行填报方法,具体填报方法另行培训。各校要根据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指导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和纸质填报。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各校要积极引导考生填报不同层次的普通高中志愿,但不得强行要求或代办。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初中学校规范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招生对象。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录取的原则和标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下同)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各初中要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的通知》,于62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和政策照顾加分申报,并将结果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汇总。在外地就读的我县户口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3、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根据省教育厅“2017年仍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要求,我县2017年省示范普通高中岳西中学、汤池中学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分配按照省教育厅“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要求进行。填报到校指标生志愿必须具备“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市教体局规定“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店前中学最低录取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全县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随迁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在外地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并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精神,现役军人子女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4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校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各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籍。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同时,严格执行“对今年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2018年将按照不低于2017年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之规定。

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申请建立学籍。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最大不得超过54人。

5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市、县(市、区)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办法由所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各地要根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必须依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简章、广告及招生方案,且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实行与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管理。民办学校要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在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

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出现此类情况,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各校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严禁虚假、不实的招生宣传,严禁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市教体局将严格把关,规范招生行为,及时清除挂靠的学籍。

严禁民办普通高中违规设立大班额班,违规接收借读学生和乱收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生等受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并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削减10%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各初中学校严禁向没有在我县进行招生备案的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基本信息,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赴县外报名;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不得为学生赴外地报名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学籍信息等证明材料。由于初中学校工作不力,导致流失学生出现入籍问题,由初中学校承担责任。引起家长上访的,由初中学校负责接访和处理。

6鼓励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核报名资格,科学设置考核项目,按照招生实施方案组织专业考核,严格确定合格人数。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办法、预录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7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促进普、职教育的合理分流,县教育局将于阅卷、登分结束后,依据市局下达招生计划,划定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发布。我县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店前中学最低录取分数线。

8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外侨办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市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组织委派证明)

6)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5分投档。(须由军分区统一提交证明)

省教育厅规定: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要及时面向全体考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加分政策人人知晓,要对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学校公示3日无异议后于6月2日前报教育局基教股审核认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1.认真落实县局中职招生工作要求 。各初中和大别山科技学校要严格按照2017年中职招生工作会议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岳西县2017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保障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2.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各校要针对当前社会、家长和学生对职业教育认识不足的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初中学校要做好毕业生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职业启蒙教育和政策宣传,引导适合上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要把市教体局改编出版的《初中生学业规划指导(技术技能型人才方向)》,作为初中生毕业生必学必读的职业启蒙教育地方教材,安排三至五课时专门讲授,引导广大毕业生及家长理性、科学地选择高中阶段学校。

3.切实落实职普大体相当要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7〕19号)要求,各校要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要建立起未参加中考的初中生生源追踪制度,630日前,由各初中学校统一填写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到县教育局职成股,并动员他们回到职业学校就读。要根据县教育局中职招生任务分解指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学校、班主任及学科教师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从今年起,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中职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由毕业生所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省教育厅将逐县(市、区)公布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

四、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一)加强统筹与监控

县教育局成立2017年岳西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基教股和职成股分别负责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政策的制定,基教股牵头组织中考体育考试;电教馆及教研室牵头组织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招生办负责牵头组织中考及中招录取等招生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工作和中考试卷分析。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中考和中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由县招生办具体实施,形成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监督执行的工作机制。

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录取过程的监控,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必须经过市教体局严格按照程序录取。市教体局对于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教育工作指标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中。

(二)落实招生政策公开制度

对于指标到校政策和各初中学校享受的分配指标额度,县教育局将通过本局网站公布,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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