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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岳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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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榜中心… 文章来源:岳西网 更新时间:2017-03-23 00:00:00 | |||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和安庆市《关于做好2017年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17〕126号)文件要求, 2017年春季安庆市申报教师资格受理及认定的界限为市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岳西县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2017年春季我县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3月30日—4月14日8:30—17:00; 第二阶段:6月14日—6月23日8:3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认定范围对象 在岳西县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 (一)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岳西县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体检 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岳西县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第一阶段时间为4月17日—4月19日;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26日—6月28日。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 2017年4月19—20日(9:30-17:00); 第二阶段 2017年6月28—29日(9:30-17:00)。 申报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城西山货大市场内,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属于岳西户籍的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属于工作单位在岳西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3号)要求,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在有效期内的“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8)体检表1份。由岳西县医院出具的统一样式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体检表上需粘贴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 (9)提交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相片1张。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2项至第8项复印件请依序装订成册,第1项及第9项单独提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发证时间地点 发证时间:第一阶段为5月18日—5月19日;第二阶段为7月10日—7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发证地点: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六、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岳西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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