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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比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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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岳西县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7-03-08 00:00:00 | ||||||||||||||||||||||||||||||||
岳关字〔2017﹞2号 关于举办中小学生“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 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县管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关于2016年开展全国青少年“中华魂”(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2015﹞18号文件和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 “中华魂”(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战略布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遵纪守法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形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把学生培养教育成为建设法治中国的主力军。 二、活动原则: 根据学生的学习、生活经验、接受程度,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区分对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整体规划中,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拓宽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渠道。 三、活动安排: 本次演讲比赛活动,要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要,使宣传教育活动贴近学生实际和生活,运用各种有效载体,积极拓展活动范围,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一)比赛要求和时间安排: 比赛要求:参赛选手的讲述内容必须紧扣本届读书活动的主题。要求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对活动主题的理解和参加读书活动的感受,展现新时期青少年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精神风貌。讲题要鲜明,内容要连贯,语言要符合年龄特点。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表达清晰,讲述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声情并茂。选手着装应整洁舒展,大方得体。 时间安排:2017年4月15日以前各中心学校和各县管学校、红杜鹃学校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完成预赛,4月下旬在城关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赛坚持做到人人参与、优中选优的原则,预、决赛演讲时间限5—8分钟。 (二)参赛对象和代表队的组成: 参赛者必须是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中、小学生。各乡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各中心学校代表队由参赛选手2名(小学和中学各1名)、指导教师和领队组成;各县管学校(每校派1名参赛选手)和红杜鹃学校(小学和中学各1名)要选派好领队和指导老师。各单位须将参加决赛选手演讲稿于4月18日前上报至县关工委办公室电子信箱(1473457002@qq.com)、教育局电子信箱(yxjjg@163.com),并注明选手姓名、学校、年级、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参加决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 (三)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 演讲决赛由评委(评审组)现场打分,按得分高低为序。 演讲比赛设小学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中学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并设立优秀奖若干名。 对获得各奖项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根据综合评定,选取部分获奖者代表我县参加全市、全省、全国比赛。评奖情况将在教育局和关工委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和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上述各项比赛。要层层发动和选拔,确保活动参与面,各单位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区别不同层次,采取不同形式,提出不同要求,把读书和各种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在实践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要充分激发和调动青少年参与活动的热情,不断增强读书活动的生机和活力,提高活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对“中华魂”(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特此通知。
岳西县关工委 岳西县教育局 岳西县司法局 岳西县综治办
2017年3月6日
抄送:各乡镇司法所、综治维稳办 岳西县“中华魂”(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主题教育 演讲比赛评分表 学校 演讲人 总得分
评分要求:评委依照评分标准,根据演讲人的演讲情况,现场逐项打分,最后汇总,满分为100分,保留一位小数。
评委( 号)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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