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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幼儿园评估分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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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岳西县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7-03-06 00:00:00 | |||
各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推动各园积极争创县、市级一类园,现决定对我县幼儿园进行评估分类,请各中心学校立即组织开展辖区相应幼儿园自评工作,县教育局将在各园自评基础上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核查评估,最终确定分类予以公布。 一、参评对象:本次参与评估分类的幼儿园仅限于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已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含筹设),办园规模未达三个班的不参与评估分类。 二、评估分类操作细则: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中心学校要根据“参评对象”要求,组织参评幼儿园仔细对照《岳西县幼儿园评估分类操作细则》(附件),逐项进行自评,打出自评得分,自评得分要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自评结束后经幼儿园及乡镇中心学校签章后于3月13日前报教育局教研室崔泓主任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岳西县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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