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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阜阳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乱收费问题情况通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阜阳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乱收费问题情况通报
作者:来榜中心…    文章来源:岳西网    更新时间:2016-10-11 00:00:00  

安徽省教育厅

皖教秘基〔2016〕96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阜阳太和县坟台镇
中心小学乱收费问题情况通报

各市、县(区)教育局:

2016年7月1日,阜阳市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教师向学生乱收费问题被新闻媒体报道。中央纪委相关部门非常关注,直接部署查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对此高度重视,作出指示要求彻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省纪委会同阜阳市纪委,对坟台镇中心小学教师向学生乱收费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并作出拟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阜阳市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六年级6)班原班主任宋莉,涉及4项乱收费问题,且在接受调查时欺骗组织。一是2015-2016学年,分两次收取119套资料费共计5950元,除去给书商每套资料15元共计1785元,多收4165元占为己有。二是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按照交费情况安排座位。2015-2016年,先后收取5600元补课费,并将12名交费的学生安排到教室靠前的位置。三是2016年6月,向班级学生收取每人50元照相费,每人多收30元共多收2370元占为己有。四是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宋莉经手向学生每人收取教辅费155元(其中“一教一辅”规定允许代收的金额为25.4元),共违规收取10238.4元。2014-2016年,陶灿等7人按照每套资料30元、50元不等的价格向学生收取资料费,多收16087.5元均占为己有。2014—2016年,王守辉、郑华枝、陶灿等3人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累计收取26500元均由补课教师占为己有。陶灿、司华侠、马永、王士邦、朱丽等5人共多收照相费13800均占为己有。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办公室人员韩洪胜违反规定,扩大教辅征订范围,校长范亚臣发现后未予制止,收取资料费后给予各班班主任每人代收费2%(200—300元不等的辛苦费。

省纪委责成有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以下处理:太和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对下级疏于监督教育管理,责令太和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分别向阜阳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由阜阳市给予太和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闪旭行政警告处分。由太和县给予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的太和县教育局局长李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太和县教育局纪检组长李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太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李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范亚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岗位,给予王德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处分;给予直接责任人韩洪胜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现岗位,给予宋莉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其他教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责令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给学生。

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教师违规向学生乱收费,暴露出个别中小学校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漠,视制度和禁令为“儿戏”,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教师放松了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修养,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谋取利益,背离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宗旨。同时也暴露出,个别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各地要从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违规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在严纪律、建机制、促成效上下功夫,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乱收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列入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把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来。要不断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与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形成压力传导、责任传递机制,把治理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转化为基层单位的自觉行动。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教育收费政策和工作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细化师德规范具体行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让师德“红线”真正通上电。要抓好师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为人师表、遵章守纪,严格遵守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六条禁令”,严格执行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等规定,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踏实工作、诚实做人。要严格教师曰常管理,认真落实教师管理、师德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定期注册、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教师,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于师德失范、影响恶劣的教师,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三要加强问题线索办理。教育局和学校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家长和社会举报,按照“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的要求,严格进行核查,逐一落实。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明确责任部门,密切关注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平台、中安在线网上问政群众反映的教育乱收费等问题,高度重视省教育厅督办和转办的人民群众来信、来电,以负责任的态度,逐一及时核查,对违规单位和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对省教育厅督办、转办的来信来电查处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教育厅依据直查直办的违规办学、违规收费典型和各地上报的处理结果,作为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市级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判。

四要严格监督严肃问责。要将发现和纠正择校乱收费、违规招生、违规补课乱收费、滥订教辅材料、节假日集体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作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治理工作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对治理政策落实不力、查处工作敷衍塞责的,将约谈市、县教育局及学校负责人,加强跟踪复查和重点督办。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付出代价,让工作推诿扯皮的单位和负责人受到追究,以严格的问责推动各项政策规定落地生根。

各地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滥订教辅材料”等问题,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shichangbin@ahedu.gov.cn)省教育厅将适时予以通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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