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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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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岳西网 更新时间:2015-11-05 00:00:00 | |||
岳人社发〔2015〕159号 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试用期满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严格把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工作。 二、细化内容 要对照试用期满人员岗位职责要求,量化考核指标,考核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严格程序 (一)个人总结 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岳西县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见附件1),并在单位干部职工会上口头述职汇报。 (二)民主测评 召开民主测评会,对新进人员进行民主测评(《2014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2),民主测评分=满意票数/参会人员数*100。 (三)组织考察 考察组成员由新进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同志、所在科室相关同志、群众代表等构成。考察组成员一般为5—7人,着重对新进人员的思想道德、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进行量化考察(《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组织考察表》见附件3),计算平均值后形成组织考察分。 (四)党组(党委)研究 根据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得分情况(其中,民主测评占50%;组织考察占50%),结合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由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工作态度消极懈怠,不积极主动,缺乏事业心、责任感的; 2、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经多次教育仍无改正的; 3、工作质量较差,不能正确贯彻组织决定,不能保证工作质量,单位领导和同事不满意,经反复提醒仍无提高的; 4、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5、考核总得分较低的,或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50%,或组织考察指标得分严重偏低的。 四、结果运用 1、试用期满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的,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转正手续。 2、试用期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延长3个月试用期。本人不同意延长试用期的,经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延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延长试用期满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在新进人员试用期满30日内按程序完成考核工作,提出考核及转正意见,并将《岳西县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县人社局审批。 附件: 1.岳西县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2.2014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 3.2014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组织考察表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1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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