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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岳西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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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榜中心… 文章来源:岳西网 更新时间:2015-09-30 00:00:00 |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15〕57号)和安庆市《关于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366号)文件要求,2015年秋季岳西县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岳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岳西县教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0月20日的8: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非国考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2015年10月23日到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城西山货大市场内,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2170552。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员户籍证明或工作关系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体检表1份(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自行体检无效); (9)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相片2张。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与第9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整理成册。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时间:10月30日早晨7点(空腹) (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自行体检无效,体检费由医院据实收取)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岳西县教育局将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以及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的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 凡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于10月30日登录岳西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看测试课题和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五、发证时间 发证时间为:12月7日—12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发证地点为: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岳西县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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