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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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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榜教育… 文章来源:岳西网 更新时间:2015-05-13 00:00:00 | |||
来教总[2015]04号 关于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各小学,中心幼儿园: 根据岳西县委办《关于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我校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形成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校风,充分弘扬我校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推荐评选“最美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凡在我镇范围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最美教师”的评选。 2、评选对象要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突出表现,体现心灵美,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感人。 3、评选对象要爱岗敬业、勤勉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4、评选对象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得到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一致公认,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5、曾被评为各级道德模范(含提名奖)或类似奖项的如“好人”、“最美”等典型,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组织领导 中心学校成立“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最美教师”人选的评选推荐。 组 长:崔世峰 副 组 长:王业友 凌节高 常务副组长:朱旭光 成 员:王厚斌 王长青 王柏林 曹文清 朱文革 陈志峰 朱邦志 刘和恩 汪和锋 王厚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旭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志峰、刘和恩、王厚明三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工作 1、人选推荐:初中推荐9名候选人,小学推荐10名候选人,中心幼儿园推荐1名候选人。 2、评选方式:网络投票与中心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相结合。中心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登录中心学校网站,组织师生及家长进行网络评选,根据网络评选结果和领导小组综合评议,评定来榜镇“十大最美教师”,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及宣传。并在来榜镇“十大最美教师”中评出1个候选对象,上报县教育局“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参评县级“最美教师”评选。 3、提供材料:所有候选人均必须提供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并附不少于15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 4、时间安排 (1)各单位宣传发动阶段(5月12日—24日) (2)各单位推荐申报阶段(5月25日—31日) (3)网络投票阶段(6月1日—20日) (4)领导小组综合评议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5)公示阶段(7月1日—7月10日) (6)上报县级候选人(7月16日) 四、表彰、宣传 (9月1日—10月30日) 1、颁奖表彰。在教师节举办颁奖典礼及文艺汇演,对评出的“最美教师”等进行颁奖表彰,并通过文艺形式向全镇社会进行宣传。 2、报、台、网联动宣传。在岳西周刊、来榜电视台、岳西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获奖新闻,并在学校网站开辟“最美”系列展示专题。 3、后续宣传。中心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获奖者进行后续的专访报道,深入挖掘宣传“最美教师”的感人事迹,并适时举办事迹报告会;在向社会宣传方面,设计“最美教师”宣传展牌,在学校外墙、镇区主干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展示。 4、向上推荐。中心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最美教师”向上级各类年度人物权威评比活动机构进行推荐,邀请上级媒体对“最美教师”进行采访报道,并积极组稿向上级媒体推介宣传。 中共来榜教育党总支 来榜中心学校 2015年5月12日 报:来榜镇镇委、政府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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